讀楞伽經筆記(十三)──「一切法無自性」即是指「空」


原文

復次大慧。法性所流佛說一切法自相共相。自心現習氣因相。妄計性所執因相。更相繫屬種種幻事皆無自性。而諸眾生種種執著取以為實。悉不可得。復次大慧。妄計自性執著。緣起自性起。大慧。譬如幻師以幻術力。依草木瓦石幻作眾生若干色像。令其見者種種分別。皆無真實。大慧。此亦如是。由取著境界習氣力故。於緣起性中。有妄計性種種相現。是名妄計性生。大慧。是名法性所流佛陀說法相。

翻譯

其次,大慧,法性所流的佛解說:一切事物各自的相和共同的相、自心所顯現的習氣的因、錯誤地計度性所執著(事物)的因、互相綑綁隸屬的各種虛幻的事物,都沒有自性,而諸眾生有各種的執著,認為這些事物是真實的,其實它們都是無法獲得的。其次,大慧,錯誤地計度自性的執著是由於緣起性而生起。大慧,就像魔術師用幻術的力量把草、樹木、瓦片、石頭,幻化成眾生的各種形像,使看到的人產生各種分別,其實都不是真實的。大慧,在此也是這樣,由於有執著在各種境界的習氣,所以在緣起性中,有錯誤地計度性的各種相顯現,這就叫做「錯誤計度性」的生起。大慧,這就稱為法性所流的佛所解說的佛法之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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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大慧。法性佛者。建立自證智所行離心自性相。大慧。化佛陀說施、戒、忍、進、禪定、智慧、蘊界處法及諸解脫、諸識行相。建立差別。越外道見。超無色行。復次大慧。法性佛非所攀緣。一切所緣、一切所作相、根、量等相悉皆遠離。非凡夫二乘及諸外道執著我相所取境界。是故大慧。於自證聖智勝境界相當勤修學。於自心所現分別見相當速捨離。

翻譯

大慧,法身佛就是「建立親自證得智慧所行而遠離心自性」之相。大慧,化身佛解說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、五蘊、十八界、十二處的法以及各種解脫、諸識的活動,建立(與外道法的)差別,超越了外道的見解,超越了無色界的境界。其次,大慧,法身佛無法攀緣,一切所依的緣、一切所造作的相、六根、度量等相都已遠離,並不是凡夫和小乘、外道執著在「我」而執取的境界。所以,大慧,對於親自證得神聖智慧的殊勝境界,你應該要勤於修習,對於在自心顯現、存有分別的見解應該趕快捨棄遠離。

思考

一切法,不論是自相或共相皆無自性,為什麼?因為,觀察內外諸法,都不可得;外界的物質世界,將他們分析到最微小的粒子,最後是無法找到任何事物的;身內的精神世界(受想行識),眾生所有的念頭(識的流動)都是來來去去、無法捉摸、沒有實體的,所以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虛幻的,是一種假象、眾生的錯誤認知,而「自性」就是這些錯誤認知的產物。

無自性,更精確的說,應該是「離一切自性」,也可以說就是「法性佛」,也就是佛的法身,所以「無自性」並非指「什麼都沒有」,無自性的正確意義是:在肯定一切事物都沒有自性之後,明白「無自性」本身也是一種自性,所以遣除了「有」和「無」之後,當體即空,一切不可得,這才是「無自性」的究竟意義。

無自性即「空性」,「空性」是不可說、不可得的。當我們說:「一切法無自性」即是「一切法自性空」,事實上「當體即空」、無法可說,用言語來表達是為了引導眾生開悟的權宜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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