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楞伽經筆記(二)──無明和心是相同的嗎?


原文

……楞伽王。如一種子生。牙莖枝葉及以花果。無量差別。外法如是。內法亦然。謂無明為緣。生蘊界處一切諸法。於三界中受諸趣生。有苦樂好醜語默行止各各差別。又如諸識。相雖是一。隨於境界有上中下染淨善惡種種差別。楞伽王。非但如上法有差別。諸修行者修觀行時。自智所行。亦復見有差別之相。況法與非法。而無種種差別分別。楞伽王。法與非法差別相者。當知悉是相分別故。

楞伽王。何者是法。所謂二乘及諸外道。虛妄分別。說有實等為諸法因。如是等法應捨應離。不應於中分別取相。見自心法性則無執著。瓶等諸物。凡愚所取。本無有體。諸觀行人以毘鉢舍那如實觀察。名捨諸法。楞伽王。何者是非法。所謂諸法無性無相永離分別。如實見者。若有若無如是境界彼皆不起。是名捨非法。復有非法。所謂兔角。石女兒等。皆無性相。不可分別。但隨世俗說有名字。非如瓶等而可取著。以彼非是識之所取。如是分別亦應捨離。是名捨法及捨非法。

思考

※這裡說五蘊、十八界、十二處一切諸法,都是以無明為因緣而生,但是華嚴經又說「一切唯心造」,一切事物都是心的顯現;那到底一切事物是無明所生,還是心所生?難道無明和心是指同一件事物?以末學的觀點來說,的確,無明和心是平等的;而無明和心並非事物,因為無明和心就是真如。為什麼這麼說?心經上說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」,而金剛經說「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」,圓覺經還說「此無明者,非實有體,如夢中人,夢時非無,及至於醒,了無所得」;這些敘述都將無明和心,歸向於不存在(或者說是不可得、虛妄的)。其次,圓覺經說「一切如來,本起因地,皆依圓照清淨覺相,永斷無明,方成佛道」,而我們現在所討論的楞伽經也說要「捨離心的分別」。所以,末學認為,無明和心是平等的。至於「真如」是什麼?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。

※「諸法無性無相,永離分別」中所用的「無」並不是單純的指「沒有」或「不存在」,如果這裡所說的「無」和「有」是相對的,說有說無都是分別,那又怎麼能永離分別呢?接著原文看下去「若有若無,如是境界,彼皆不起」,原來前面所說的「無性無相」是指「有無俱遣」,不說有也不說無,才是真正的無性無相,也可以說:沒有「有無」之性,沒有「有無」之相,才能「永離分別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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